未入住房物业费缴纳
针对您已书面告知但未入住,物业公司仍要求全额缴费的情况,根据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、未使用的物业,书面告知后可按规定标准的70%交纳。若物业公司违反此规定,您可先与物业公司沟通,明确告知其法律依据,即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。若沟通无果,可考虑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您所在小区有未完工建筑,申请物业费打折流程如下:首先,收集小区内未完工建筑的相关证据,如施工照片、公告等;其次,向物业公司提交书面申请,说明因小区内存在未完工建筑,申请物业费打折;最后,等待物业公司审核并给出答复。若物业公司同意,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打折幅度及期限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,物业公司无权收取公共服务费。根据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公共服务费。若物业公司违规收费,您可拒绝缴纳并向相关部门投诉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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