吃了医师开的药过敏了,我可以告医院吗?
可以考虑告医院,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若医务人员未尽诊疗义务导致损害,医院需赔偿。若未了解过敏史或药品保存不当等造成过敏,医院可能需承担责任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健康恶化,甚至危及生命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药物过敏可追责。操作如下:1.收集证据,如病历、药品等;2.与医院协商,要求赔偿或解释;3.若协商无果,向卫健委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;4.必要时,起诉医院,依据《民法典》维权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处理药物过敏问题,可协商、投诉或起诉。应先与医院沟通协商,无果后向卫健委投诉,或考虑向法院起诉,根据《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追究责任。选择方式需考虑证据充分性及自身诉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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